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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一号网交易规则

        本交易规则旨在规定能源一号网站 (以下简称网站)各会员利用网站平台进行交易应遵循的规则。能源一号网站是为采购商向选定的供应商进行物资采购而提供的网上采购系统工具。

        整个交易流程中买卖双方(各采购商与相应的物资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循以下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各项运作流程与规则。

一、订单确定规则

1.采购商通过目录式、非目录式、动态交易形式向供应商发出订单。订单是采购商向相关供应商发出的要约,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相关供应商。网站根据本交易规则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收取佣金。

2.供应商有义务及时回复其收到的订单。回复可以选择全部接受、部分接受或拒绝接受。

a.当供应商回复全部接受时,网站认为交易成立,并以该订单为依据收取佣金。

b.当供应商回复部分接受时,如果采购商同意供应商回复的内容,应相应地修改订单。修改后的订单发送予供应商时,网站认为交易成立,并以修改后的订单为依据收取佣金。

c.当供应商回复部分接受时,如果采购商不同意供应商回复的内容,应取消该订单,网站认为交易未成立,不收取佣金。

d.当供应商回复拒绝时,则该订单失效,网站认为交易未成立,不收取佣金。

3.根据对采购商提交的订单所作出的不同的回复,包括全部接受、部分接受或拒绝,供应商缴纳佣金的额度也随着订单采购数量的变化做相应的调整。

4.每笔交易成立后,系统将生成产品购销合同(下称 “ 购销合同 ” )。采购商负责打印购销合同文本,并由采购商与供应商双方签字盖章。但是,无论采购商与供应商是否签订书面购销合同,均不影响网站收取佣金的权利。

5.采购货物经验收合格入库后,采购商应当更改电子采购系统中物资采购执行计划的状态为 “ 已收货 ” 。

二、佣金支付规则

1.在上述第一条第 3款规定的交易成立时,供应商应向网站支付佣金。佣金金额的计算依据是采购物资的种类和数量,并适用《能源一号网站收费表》的规定。

2.当供应商回复接受采购商发送的订单时,网站系统显示订单被供应商接受,网站将按照相应的佣金率及额度自动记录佣金。

3.当供应商回复部分接受采购商的订单时,采购商将经更改的订单发送予供应商后,网站系统显示订单更改状态,网站根据更改的额度计算佣金额度。

4.网站按月结算供应商当月应支付的佣金数额,并向供应商发出收费通知。供应商在接到收费通知后 10 日内,应依双方约定的方式向网站支付佣金。网站收到佣金后 10 日内,向供应商开具发票。

5.供应商对 佣金 有疑义,需要于收到 佣金 收取通知书 5 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反映至网站交易管理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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